《新化学物质环境管理登记办法》(生态环境部令第12号,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)的核心在于对企业在中国境内研究、生产、进口或加工使用新化学物质实施全生命周期的严格合规监管,要求企业必须在活动前完成备案或登记,并履行持续的后义务。该法规具有专业性强、流程复杂、违规代价高(包括高额罚款甚至市场禁入) 的特点。
委托专业的合规服务机构,不仅能帮助企业高效、准确地通过审批,规避法律风险,更能节省内部人力成本,将专业事务交给专家处理,确保企业业务在中国市场的合规运营与长期商业利益。以下是合规服务机构通常提供的服务内容:
1、开展新化学物质备案/简易登记/常规登记,并依据化学物质属性及12号令和《关于发布〈新化学物质环境管理登记指南〉及相关配套表格和填表说明的公告》(生态环境部公告2020年第51号)提供专业、高效的最优申报方案;
2、新化学物质备案/简易登记/常规登记的咨询和指导服务;
3、持久性 (Persistence)、生物蓄积性 (Bioaccumulation)和毒性 (Toxicity)(简称PBT)等属性判断及数据缺口分析;
4、负责测试数据清单的制定,以及测试监理;
5、将物质委托到专业、经济和高效的实验室完成登记所需物质的理化特性、生态毒理、健康毒理等测试并整理测试数据;(提醒:测试报告所有人建议为申请人)
6、备案需获得官方的受理通知,简易和常规登记需取得官方的登记证;
7、化学物质名称鉴定/命名;
8、环境风险评估(应含不同的暴露场景分析);
9、经济社会效益分析(办理高危害化学物质的常规登记和新用途环境管理登记时需要);
10、卷宗制作及提交(含水/土壤/空气等环境中监测方法),并提交一份副本给申请人备份;
11、与生态环境部固管中心的沟通与联系,跟踪申报进度,包括受理号的获得、专家评审会意见的跟进及补正、顺利通过专家评审、公示、直至登记证的获得;
12、取得备案/登记证后,根据政府监管要求指导首次活动报告、年报以及生产活动数据的提交和更新;
13、物质信息保密服务;
14、其它未提及的和新化学物质环境登记相关的服务和事项。